23.01 1kV 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装置和馈电线路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:

1、测量绝缘电阻;

2、动力配电装置的交流耐压试验;

3、相位检查。

23.0.2测量绝缘电阻,应符合下列规定:

1、应按本标准第 3.0.9 条的规定,根据电压等级选择兆欧表;

2、配电装置及馈电线路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.5MΩ;

3、测量馈电线路绝缘电阻时,应将断路器(或熔断器)、用电设备、电器和仪表等断开。

23.0.3动力配电装置的交流耐压试验,应符合下列规定:

1、各相对地试验电压应为1000V。当回路绝缘电阻值在10MΩ以上时,可采用 2500V 兆欧表代替,试验持续时间应为1min,尚应符合产品技术规定;

2、48V 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装置可不做耐压试验。

23.0.4检查配电装置内不同电源的馈线间或馈线两侧的相位应致。

参考资料:国家标准-GB 50150-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第23章 23.0.1/23.0.2/23.0.3/23.0.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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