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Q/GDW 1161-2014 《线路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》中,条文4.3.7规定,
操作箱(插件)的防跳功能应方便取消;11.1.2规定,断路器防跳功能应由断路器本体机构实现。
其出发点是:操作箱防跳回路在断路器控制置于就地方式时不能起到防跳的作用,为保证断路器在远方操作和就地操作时均有防跳功能,更好地保护断路器,推荐优先采用断路器本体防跳。考虑到原有部分断路器不满足本体防跳的要求,操作箱内也设有防跳功能,但应能够方便地取消。 鉴于此,推荐对于未投产设备,应采用断路器机构防跳;对于已投产设备,若断路器机构具备可靠防跳功能,可拆除操作箱(智能终端)防跳回路,若断路器机构不具备防跳或功能不可靠,可保留操作箱(智能终端)防跳。取消操作箱(智能终端)防跳时,应采用短接防跳 接点方法,且取消时应防止误拆、错拆。 关于防跳的试验方法,首推用分位防跳:将开关置于分位,用短接线接通分闸回路,然后再接通合闸回路,直至储能完成。试验现象是断路器合闸后瞬时分开,不再重合。
之所以推荐分位防跳,一方面是试验过程能够囊括合位防跳;另一方面,能够发现防跳继电器的动作时 间与断路器的动作时间不配合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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